2012/5/1 16:28
昨天,广东省奶业协会副会长王丁棉对光明回收“过期奶”再加工事件进行了分析:由于用回奶可节约50%的生产成本,且国家没有相关处理法规,导致这一做法甚至成为乳品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行规”。
原因一:用“回奶”成本可省一半
光明“过期奶”被曝光后,北京、上海等地对此事均保持沉默。昨日,记者辗转联系到广东省奶业协会副会长王丁棉。
王丁棉告诉记者,因回奶有乳酸等添加成分,不可能被制成奶粉,而很有可能直接勾兑牛奶。“如果用塑料袋包装乳制品,成本非常小,而奶源占到50%,水电人工的费用会占一部分。如果是百利包乳制品,奶源占的比例在30%至35%左右。这样综合计算,如果用回收奶代替新鲜奶源,最多可以节省50%的生产成本。”
原因二:法规空白“造就”奶业行规
专家表示,法规上的盲点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奶企为了谋求利润,打擦边球。
王先生表示,鲜奶不同于酸奶,如果企业对产品的销量估计不足,在接近保质期极限时这些牛奶仍没办法销售完,就会把这些牛奶回收再造。
除了将快过期的牛奶回笼,另一种情况就是企业对某些指标信心不足,重新回收加工。“这两种做法都会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影响。在国外,都有明确规定,回收的牛奶不允许进食品链。但我国只有对不合格牛奶的处理标准,但对非过期存奶的处理问题,国家没有相关标准。标准的缺失导致一些企业铤而走险。”
原因三:快速扩张导致管理混乱
王先生表示,在原料奶成本较高的情况下,都是一些生产过剩,品牌影响力不大的中小企业在进行这种操作,而作为一线品牌的光明被曝光,显然令人遗憾。
王先生认为,这是中国乳品企业2002至2003年进入快速兼并期后,在磨合阶段出现的管理问题。 这也为其他准备走兼并道路的奶企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