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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以来,哥哥在我心中都是神一般的存在,用学富五车,才高八斗这样的词汇来形容我觉得也不为过,一个人究竟能用什么来赢得那么多人的掌声和钦佩,光有学识是不够的,那就是优秀的品格,内在的修养,哥哥无论在才学还是人品上都能称得上是人中翘楚,每次回家,当我们几个姐妹手捧着手机的时候,哥哥手里捧的一定是书,而且是那种我连读那书的名字都觉得费劲的书籍,厚厚的一大本,我只有望望的份儿,跟他谈话,我常常会汗颜,就在昨日,一家人的微信闲谈中,哥哥说到:无所往而生其心,我瞪了半天屏幕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又出自哪里,于是哥哥解释道:这是出自金刚经里的一句话,意为人应该对世俗物质无所执着,才有可能深刻的领悟佛。对此,我也只能惭愧自己读书太少了,金刚经我一定也要读上几遍!下面这篇文章是哥哥写的随笔小文,我觉得朴素又饱含深情,转载在我的公众号里,与亲爱的朋友们一起分享!

                                       乌米 

                                                                                                                 by  刘丰

    新年放假三天,就有了时间做饭。冰箱里还藏着一包食材,于是取出,准备操练起来。

这是一种特殊的食材,名曰“乌米”。去年国庆节期间,妹妹在东北老家的朋友送了两包,其中一包被我千里迢迢带回了北京。

    乌米,我一直以为它是高粱没有授粉的产物——受了粉的高粱会结出高粱穗子,而没有授粉,就成了乌米。在准备做五花肉炖乌米这道菜之前,鬼使神差百度了一下,才知道乌米是作物孕穗时感染了一种真菌而成。其菌孢子色黑,故称乌米。本应是米,病而成菌,一不小心,变成了营养价值颇高的食材。

    它或可算作东北的特产。东北盛产高粱,而高粱是最容易病变而成为乌米的。因此,乌米别称“高粱头黑穗病”。我把乌米的照片发在一个吃货算多、见过世面(主要是食物)的人也多的群里,居然没有一个人猜到它叫什么。后来我挨个分析了一下这个群的成员,他们都不在高粱产区——甚至,他们有的是城里的孩子,一辈子都没有见过高粱。

我小时候是顶着高粱花长大的。那个时候,辽西广袤的田野,就是我的天地。作为一个农村的孩子,出门就可以看到成片的庄家,不是高粱,就是玉米。年少懵懂,还不知道歌中所唱这就是生我、养我的地方,但也知道,这些土地可以随时产出食物——从春天,到夏天,到秋天,甚至冬天。

    乌米,就是各种各样的食物之一。

五月初,春天真正回到东北大地。大人们把种子撒进田垄,然后秧苗就如墨水侵染宣纸般,把大地从淡绿涂抹成墨绿。大约两个月后,高粱苗长到一个成年人人那么高,也就到了采乌米的时候。

    采,太过于文绉绉。采乌米这个动作,我们东北人称之为“打乌米”。现在想来,此举颇有气势:只有从高处取,才能称之为打,如打枣;而采,就温柔女气多了:采菊东篱下。

对于打乌米,我没有特别深的印象,多数是奉大人之命而为之。在我十来岁的30年前,家里虽不至于挨饿,但在青黄不接的初夏当口,能够用乌米替代一些高粱、玉米这样的粮食消耗,也是彼时每一个当家人近乎本能的选择。

     东北地广人稀,庄家都是大片大片的,小孩子走进连绵的青纱帐里,如同一滴水掉进大海,顿时就失了踪影。我们要打的乌米,都在高粱秸秆的顶端,更需仰视才能得见。如我所说,乌米既是高粱穗的变异,就与正常的高粱穗不同。正常的高粱穗在孕育初期,会显得松垮,犹如今日的一个胖子;而乌米,就如同有着八块腹肌的小伙子那般紧致挺拔。搬弯高粱秆,咔吧一声,一枝乌米就被“打下”。这咔吧咔吧的脆响,有时也成了一同打乌米的小伙伴们的联络信号。

    被庄家叶子割破的阳光斑驳地洒下来,青纱帐里既闷又热。这时候最想的是躺下来,享受这偶有虫鸣或阵风拂过的安静——少时,还不知道这叫安静。若干年后看电影《红高粱》,依稀记得里面有穿行于高粱田中的镜头,那种稀里哗啦又显迷离的镜头,于我心中,最有戚戚焉。

    听我姐姐说,我曾经在打乌米的时候和她以及她的伙伴们走失。姐姐也大不了我多少年纪,不敢告诉大人我还没有走出来,发疯了似的找我,以为我会被“拍花子”的迷走。她每每讲起这一段,我都很茫然:在我的记忆里,对此全无痕迹。也许,我当时真的被某种东西所迷。

    小时候乌米最常见的吃法,就是加点盐,用清水煮了吃。当时既不知道它如百度上所说“营养较为丰富”,更不觉其“味道鲜美”。偶尔觉得好吃,是把它撕成条再晒干,肚子叫当零食吃的时候。

    也许我吃了很多年的乌米,但对乌米的记忆,就是这么一点一毫的碎片,远不如嫩玉米或者地瓜深刻而完整——后两者有时候要成为绝对的正餐主食的,而乌米,从来没有混到这样高的地位。

    乌米很快就从我的生活中消失的无影无踪。掐指算来,这段时间持续了大约25年左右。这和我进不进城没有丝毫关系——我几乎每年都要从现居的北京回到故乡农村,家,距离田野也并不遥远,但我从来没有想起过它的芳名,一丝都没有想起过。

    一两年前的秋天,一家人又团聚在老家。秋高气爽,游玩之余在山脚下一个农家院里吃饭。突然,菜谱上出现“乌米炖肉”几个字,引得大家一片“多少年不见”的惊叹,赶紧点了催着上来,举箸入口,厚重的肉的荤香中夹带一丝田野清幽的芬芳,好吃!于是,乌米被一扫而光,剩下可怜的亮汪汪的猪肉们……

    这也许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乌米。今日想来,好吃的可能不是乌米,而是——用肉炖了的乌米。小时候虽不至于饿到,但是想吃肉,还要等到春节、端午等等这样的大日子。平日里荤油都是金贵的,肉么,还都长在猪身上呢。

    元旦里,我其实是想用这一包乌米再现一次在老家吃过的乌米炖肉的。制作细节,此处可以省略500字。总之是一番忙碌过后,砂锅西班牙猪五花炖辽西田野小乌米这道大餐——失败了:乌米入口,既无猪肉的香气,也无庄稼的清香,更无绵软口感。

    现在检讨,或许是制作方法不对——妹妹说若用蒸的方法,肉汁可以全入乌米,好吃到流哈喇子;或许农家院的做法,就是重盐大油,而我,则撇去了多余的脂肪。或许是所用食材不对——肉虽表明产地西班牙,但远涉重洋冷冻久贮也未可知,全然不如本地的肉现杀先吃那么好;乌米,也绝非采自田野,而是产业化的大面积种植的结果。或者,根本就是吃的氛围不对——一群人带着遥远的记忆抢而食之,即便味道口感有瑕疵,也让位于吃的快乐了。

乌米大餐的最终结局是:肉被留下重新烧了吃,乌米倒掉了——

    在我的历史中,乌米并没有给我留下什么特别美好的记忆,倒掉,就倒掉吧。

                                                 2017.1.2

配图是我做的乌米蒸肉,哥哥没有用我的方法,自顾自的炖了肉,结果糟蹋了这包乌米,唯有此处,我才觉得哥哥说的我们众兄弟姐妹的确各有所长了!偷笑中!哥哥呀,下次让你尝尝我做的这道菜吧!算是妹妹对哥哥敬重的一番心意!一定会毕恭毕敬的双手奉上,致我最尊敬崇拜的兄长!

       偷偷的放上哥哥的照片两张,这位已然霜染白发却在我心中仍风度翩翩的男子便是我敬重的兄长!同时谢谢伟大的母亲,生了我们五个兄弟姐妹,五个相亲相爱的手足,我想对你们说,哥哥姐姐你们永远都是妹妹心中最亲的人,我很爱很爱你们!

主料: 乌米 300g; 五花肉200g

辅料:  适量;  适量; 生抽 两勺; 白糖 一勺; 蚝油 一勺 ; 花椒粉 半勺; 料酒 一勺

做法:

 1.五花肉放锅里煮十分钟后捞出,切片

2.放表中的调料加上葱姜腌制20分钟

3.这个就是乌米,小时候在高粱地里玩,偶尔就能碰上一个,直接掐下来吃掉就能充饥

4.把腌好的五花肉摆在乌米的上面

5.上锅蒸1个小时左右即可

6.成品,来碗米饭真是太好吃了


发表于2017-01-03 11:2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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