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5/1 16:30
监管部门:散装食品最终会退出市场,目前规定必须加盖防尘装置
按国家质检总局规定,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都要纳入监管体系,经过42道严格的程序验收,然后才能取得某一类或某几类食品的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生产加工的合格食品还必须要加贴QS标志才能在市场上销售,目前大部分食品企业已经通过验证。
“即使小食品作坊,目前也采用了签订质量安全保证书、加贴限区销售标志等管理办法,对其产品质量进行及时监控。”郑州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小食品作坊的产品不仅不允许进入商场、超市,而且也要采取一定的简单包装。
2008年1月1日起,所有食品都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而且要加贴QS标志,如果是散装食品怎么加贴?“散装食品退出市场将是一种趋势,只是时间早晚而已。”该负责人说,“目前国家已经就散装食品出台了相关的法规、文件,要求散装食品必须加盖防尘装置,由专人负责销售。”
散装食品应有“禁止消费者触摸”标志
散装食品是指无预先包装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但不包括新鲜果蔬,以及需清洗后加工的原粮、鲜冻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
按照2004年1月1日实施的《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规定,散装食品由专人负责销售,并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及包装服务;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操作时须戴口罩、手套和帽子;销售的食品必须有防尘材料遮盖,设置隔离设施以确保食品不被消费者直接触及,并具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经营者必须提供给消费者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供消费者直接品尝的散装食品应与销售食品明显区分,并标明可品尝的字样;禁止将不同生产日期的食品混装销售;超过保质期限的散装食品,不得重新加工销售,应由经营者或制售者负责销毁并保存相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