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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街市7月2日恢复活鸡买卖

2012/5/1 16:32

港街市将于7月2日恢复活鸡买卖。届时,活鸡档每天晚20时前须屠宰所有卖剩的活鸡,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5万港元及入狱6个月,并有可能被取消牌照或租约。

香港特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24日在记者会上表示,由于至今未能追踪到早前在街市发现的禽流感病毒

源头,故有必要提升零售层面的防疫措施。行政会议考虑业界意见及衡量禽流感的风险后,决定7月2日起恢复活鸡买卖,实施“零售市场不留活鸡过夜”的安排。

根据新规定,香港街市及新鲜粮食店的活鸡档每天20时至翌日5时不可存有活鸡。7月2日至8月初,特区政府食物环境卫生署将每天派员巡查零售市场,确保活家禽业界遵守规例。

由于本月7日在1个街市抽取的样本中发现高致病H5N1禽流感病毒,香港特区政府有关部门当日即在该街市内扑杀所有活鸡,同时巡查全港64个市场;之后,又有3个街市发现禽流感病毒,特区政府决定从11日开始的21天内,暂停从内地进口活鸡,同时暂停本地家禽农场供应鸡只。11日下午,食物环境卫生署工作人员到近470个出售活家禽的店铺进行屠宰和消毒,灭杀活家禽近3000只。11日至今,香港当地农场囤积了约40万只活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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