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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消协提醒:餐厅收消毒碗筷费消费者应拒付

2012/5/1 16:31

到餐厅强行收取“消毒碗筷费”时可以拒付,并要求其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免费餐具,如果餐厅拒不提供免费餐具,可要求其开具收费凭证,事后向工商、食药监、消保委等部门投诉反映。

到餐厅吃饭,还要收取每人2元钱的“消毒碗筷费”,这种做法合理吗?上海市消保委昨日发布今年第2号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此种行为违反了消法相关规定,消费者可以拒付。

日前,消费者沈女士向市消保委反映,她和好友到本市一家饭店吃饭,店方向他们每人提供了一套“消毒碗筷”,每套收费2元。“餐厅难道不应该提供卫生餐具吗?为何还要收取碗筷费?”沈女士当场拒付,并要求餐厅提供免费碗筷,却被店方回绝。

收取“碗筷费”在餐饮行业十分普遍,这种做法是否合理?上海市消保委认为,根据消法第九条关于“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的规定,餐饮企业强行收取“消毒碗筷费”的行为涉嫌强制消费,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按照常理,餐饮企业做好饮食卫生工作、确保食品安全是其应尽的法定义务,餐厅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的碗筷也是理所当然的。因此,饭店强行收取“消毒碗筷费”既有违法理也违背情理。

对此,上海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外出用餐时要选择有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的餐馆。遇到经营者强行收取“消毒碗筷费”时可以拒付,并要求其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免费餐具。如果餐厅拒不提供免费餐具,可要求其开具收费凭证,事后向工商、食药监、消保委等部门投诉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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