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8 15:35
西安有一种好吃食,曰“肉夹馍”。用白面烙的小烧饼,使刀片成两片且不完全断开,中间夹上剁得烂烂的浓汁厚味的红烧肉,肉糜中还杂有生香菜生尖椒,实在是一种美味。这种吃食进北京后颇有市场。
吃着肉夹馍,我断定比汉堡包好吃得多。汉堡包不过是一个片开的面包,内中夹一拍扁的肉丸子,配一片生菜叶子浇点儿奶油。没什么新鲜的。可就这种汉堡包姓了麦克唐纳后走遍全世界,成了快餐界王牌。实在令人琢磨。咱西安的肉夹馍美味比汉堡包强多少倍,可汉堡包成了年轻人的新宠,肉夹馍却饱的多是打工仔。
这两种吃食原本在北京都没有。来得时候,汉堡包是麦克唐纳叔叔带来的,那个穿红裤子黄袄嘴唇特厚的美国偶人首先就吸引了孩子们。一进京门人家直奔干净、整洁、有档次的厅堂里。生产出的汉堡包全统一规格,包装卫生精美给人一种品质信任感。价格不菲,可还是吃客盈门。肉馍则不同了。是破衣烂衫的乡党从陕西带来的。立一个汽油桶火炉烙馍,烧肉的锅坑坑洼洼透着饱经风霜的沧桑感。片馍就在剁肉的案板上,执刀的手却留着长长的黑指甲。一手把肉夹馍递过来一手找钱。吃食是美味,可吃客得壮着胆,谁知道吃了会不会染上O—157。
我想味儿不怎么样的汉堡包红透大江南北长城内外,味美得多的肉夹馍却经营得羞羞答答挣点儿小钱上不了厅堂,原因不言自明。肯德鸡麦当劳的味儿实在不感恭维,价钱在中国已接近或超过美国的价,还这么火火的。真该琢磨一下人家并不深奥的经营之道。
头一样,卫生是现代消费者的挑选要件。肯、麦二位的分店,在全世界都同样清洁,并不因为进入不大讲究卫生的国度就也不讲究起来。窗明几净包装清洁原料新鲜,吃客O—157的担忧自然少得多。人能拼死吃河豚,可不能天天拼死吃快餐呀?倘如此,只好卖给敢死队员们吃。
再则肯、麦二位对产品的规模要求极严。鸡炸几分钟,面包多大,全有定数。不像肉夹馍忽大忽小,肉时多时少,看人下菜碟。
其实陕西老哥并不是穷得非破衣烂衫,不过在路边设摊干活,不必衣容整洁的观念在作崇。其实若肉夹馍进了厅堂,陕西老哥也白衣高帽,规格统一严格起来,该剪指甲就剪该刮胡子就刮,食客们哪儿至于斗胆食之?
看看咱中华食文化,好吃何止万千?怎么就至于让肯德基的上校大爷麦当劳的厚唇叔叔抢了风头?就是缺点儿人家的管理。学会了,咱比他们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