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5/1 16:42
韩国:23日制定牛肉公告修订案
韩国政府将于23日在中央大楼召开相关部门长官会议,制定牛肉进口卫生条件公告修订案,之后由农林水产食品部长官郑云天委托行政安全部,在官报刊登公告修订案。
修订案将反映补充磋商结果,包括“按照质量体系评定(QSA)制度,退回没有获得30个月以下认证的牛肉”和“头盖骨、大脑、眼睛及骨髓等部位将退回”等内容。
该负责人还表示:“进行委托公告后,行政安全部自委托当日到实际在官报发表公告将需要两天时间。由此判断,牛肉进口卫生条件将从25日或26日起生效。”
韩国暂不进口30个月以上牛肉
在韩国国民恢复对美国牛肉的信任之前,“育龄超过30个月”的美国牛肉将禁止进口国内。为了保证育龄不足30个月的美国牛肉出口韩国,美国农业部将运营质量体系评定(QSA)制度,未获得该认证的美国牛肉将全部被退回。
农林水产食品部长官郑云天和通商交涉本部长金宗埙21日在首尔钟路区政府大楼召开记者会,公布了韩美贸易部长自13日起围绕牛肉问题开展的磋商结果和以磋商结果为框架达成的协议内容。
QSA是由美国肉类出口企业自发制定向韩国出口“30个月以下”牛肉的基准,并推出相应的生产计划,美国政府则以评估和监督这一过程的形式间接介入的制度。
按照上述协议,向韩国出口牛肉的美国出口企业必须在出口卫生证明中注明“在按照美国农业部的韩国QSA制度获得认证的加工厂生产”。
没有上述证明,或证明中没有相应内容的美国牛肉,将被全部退回。此外,QSA制度并无期限,在韩国消费者对美国牛肉的安全性恢复信任之前,QSA制度就会一直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