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8 19:08
做得很嫩口,基本上是一切就烂掉了,好嫩,味道好浓烈。
第一口吃下去,真的好美味,但吃到一半的时候,我就有点吃不下了,好腻,放到嘴边里,也有点吞不下的感觉。
终于忍不住,夹起旁边伴碟的马铃薯泥,放进嘴巴里,马铃薯的味道很浓,而且伴着一种说不出的味道,那种感觉,完全中和了鹅肝的腻味,基本上整个盘子的薯泥都被我扫光了。
同行的朋友看到我,笑笑说:为什么你不吃鹅肝,反而吃那伴碟的薯泥了。
在我吃以前去选择,我可能会想都不想的去选择鹅肝,理由很简单,鹅肝很少吃,而且很矜贵,而薯泥自己都能做,更何况是伴碟的呢?
但我吃完这顿饭以后,再让我选择,如果是一次半次,我可能还是选择鹅肝,但如果日日都要吃,我绝对是会选择这不起眼,在一旁的薯泥!
舒服最紧要啊!
这段时间发生了一些事,让我明白到,有时候有些东西,是要付出代价的,前段时间因为某些事,我得到了某个亲人的帮忙,当然,当时我是很感激它的,我也承诺,一旦我有钱,就马上还给它,但这个人,几乎每个星期都会来有意无意的提醒我,它借了多少钱给我,当然,它借了钱,提醒我是很应该的,但这种提醒,几乎每个星期都会来说一次,有时甚至是当着我家人的面,我开始,以为忍一次半次没问题,但时间越长,我就越难受,我不知道对方是什么目的,是怕我们不还钱,还是一种炫耀,但它每一次提醒,对我来说,是一种侮辱,就好像吃鹅肝一样,看起来可能很矜贵,但其实好高胆固醇的。可能有些人说,一次半次,没关系拉,吃完就算啦,但如果这种感觉,是要伴随着你十几年的,你还会吃,你还敢要吗?
所以我决定了,要放弃这块鹅肝了,干脆把房子卖掉,大家无拖无欠就算啦。
放弃鹅肝而选择马铃薯,可能在某些人眼中是个很傻的想法,但我却觉得这是一个正确的决定!